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发),项目业主为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1

食堂服务外包,具体要求详见第六部分“招标需求”

二年。(中标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0万元/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229:00 至2023年1226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28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2914时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23年122914时00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和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ygc.com.cn/)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六楼

联系人: 殷老师

电话: 0574-277072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戎健、金琳、徐驰、陆鑫杰、余小峰

电话:0574-56151951,1880680266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