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筹划咨询服务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筹划咨询服务项目(重发)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总预算35万元。

2.2招标范围(即服务内容):采购税务筹划咨询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采购总预算:35万元

2.4服务地点:宁波市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2.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 投标人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139:00至2023年1217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2014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61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66-168号中西大厦七楼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74-27707118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唐涛、李天宇、吴强

电话:0574-87072228

传真:0574-8818518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