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运营期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27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发)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运营期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2023-31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投保险种

最高限价

1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运营期保险采购

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6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须为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人如以宁波一级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出具的业务授权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的保险公司必须在宁波设有一级分支机构(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投标人所属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100%(以投标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90020231010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00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1012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1013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城投大厦6宁波市和济街686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刘工

联系电话:0574-83866524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东城国贸1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