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综合零星施工项目(重发)

来源: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综合零星施工项目(重发),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采购内容

工程履行期

工程范围

标段一

天一广场综合零星施工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7月31日

以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审批单或项目报告为准

标段二

和义大道综合零星施工项目

标段三

月湖盛园综合零星施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段三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古建筑专业承包叁级或文物保护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驻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其他人员要求:驻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都须具备相应专业的现场管理岗位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2020年7月1日至今承接过大型商业广场、商场、购物中心等项目的相关施工经历(工程金额100万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或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段三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今承接过大型商业广场、商场、购物中心、古建文保房等项目的相关施工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或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入围资格。

3) 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1家投标人中标多个标段。

3.7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839:00至202387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标段一:人民币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万元整,标段三:人民币万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8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110930。

6.2 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811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网站上发布。

9.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人: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址: 宁波碶闸街169号

人: 刘工

   话: 0574-87683411

主管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人: 陈君英

联系电话: 0574-83860975

招标代理: 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人: 陈琛吴钢铮

   话: 0574-87676328

 

监管单位: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