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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甬发改审批〔2022〕35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公安局,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181万元,工程概算62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8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513 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兴东路288号(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现状校区内东侧区域)。
2.2招标范围:6部电梯供货、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招标控制价:948000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都将拒绝;
3.2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需涵盖本项目产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9:00时至2023年8月2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5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城投大厦6楼(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联系人:庄工
电 话:892899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系人:周丙海、汤幸杰、岳旷怡、吕楠楠
电 话:0574-87360849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