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1899266元。
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部校区内。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租赁、安装(含附属设施施工)、调试及送电完成。
租赁期限:36个月,租赁期自上述施工成果通过供电部门与招标人检验通过后办结所有通电手续且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临电工程的设计及箱式变压器的租赁(1台1250KVA)、安装(含附属设施施工)、调试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项资格,或者由具备下述①和②项资格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2.3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6时00分。
3.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城投大厦6楼(宁波市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5.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工
电 话:0574-89289968
招 标 代 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李薇、范少亮、林虎、朱雪洋、范琦
电 话:0574-87296712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