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常规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年度入围(重发),项目业主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常规燃气工程监理服务,包含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开工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工程地点:宁波。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考核情况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
最高限价:26万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监理任务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化工石油专业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或化工石油。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9:00 至2023年5月2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6.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允许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接收人:戎健,联系电话:0574-56151951,18806802665)。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接收人做好接收工作。请在2023年5月29日17:00之前寄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确保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接收人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寄到位。
6.3、无法至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的,可添加钉钉群34885013834参与线上开标会议。如投标单位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开标或钉钉群线上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等提出任何异议。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和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ygc.com.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万利路277号
联 系 人: 明经理
电 话: 0574-8815099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电 话:0574-56151951,18806802665
联 系 人:戎健、金琳、徐驰、赖景刚、陆鑫杰、余小峰
电子邮箱: 1223837409@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