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姚江新区云飞路(宅前张河上跨桥梁)新增下穿人行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华润兴光

发布日期:2023-04-13

1. 招标条件
 江北区姚江新区云飞路(宅前张河上跨桥梁)新增下穿人行通道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北区发改基〔2023〕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8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3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人行地道呈“—”字型布置,下穿现状云飞路,地道总长约 109 米,其中暗埋段长 54.5 米,敞开段长 54.5 米。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云飞路跨宅前张河桥梁东侧桥台后处。
2.2招标范围:测量报告、初勘及详勘报告、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设计估算)、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含图册、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期服务)和联系单变更。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5日历天(以上设计周期不含有关审批所需时间),其中方案设计7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14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4日历天。勘察(含测量、进场前的标高复测服务)14日历天,勘察进度符合设计要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勘察(含测量)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 段 划 分: 1个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9:00至2023年4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同一IP地址下载的招标文件均为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3年4月25日9时30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捌仟元。
6.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6.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5时整。
6.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网站上发布。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596号
联系人:巫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吴晗晔、邹芳敏、徐新宇
电  话:0574-88090301

备案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8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