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本次招标为宁波市医疗废物第二处置中心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卫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野猫岙填埋场东侧,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北侧。
项目规模:一期先行建成投产医疗废物消毒生产线及必要的配套设施,设计处理规模90吨/天,最大处理能力120吨/天;二期建成投用医疗器械保障(消毒供应)中心和医疗织物洗涤消毒供应中心。
2.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44亿元,一期工程建安费约1.9亿元,二期设备安装费约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
招标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控制价报告出具之日结束,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从事过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1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②工程造价咨询报告页(含编制说明),金额以工程造价报告页(含编制说明)为准。复印件需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3日9:00至2023年02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人名称:宁波甬卫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建设大厦22层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1008室
联 系 人:劳工、徐工、孙工
电 话:81877176
监督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