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海曙段)临时用地复垦 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2-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海曙段)临时用地复垦,招标人为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位于海曙区,约37亩临时用地复垦。

招标范围:宁波市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海曙段)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2432336元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按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施工,经海曙区农水局、资规局验收合格。

标段数量:1个。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三年(2019年7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239:00时至2022年1229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30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06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城投大厦6楼(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系人:岳旷怡、房科红  

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十、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