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PE管件及3PE钢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中“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序号(44)(236)样品各一个,投标人须在样品醒目处标明投标人名称。”,现更改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序号(43)电熔套筒_PE80_SDR11_dn63样品一个,投标人须在样品醒目处标明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3、因投标人未及时游览或下载本补充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