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联席主承销商入围项目

来源: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2-05

发布日期2022年126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联席主承销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招标编号:NBCT-202212-29

 

二、项目名称: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联席主承销商入围项目

 

三、项目概况:

发行主体: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可采用一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

发行期限及品种:品种包括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各不超过5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其中可续期公司债不受发行期限限制,基础期限不超过10年。

最高年承销费率:0.40

中标人数量:本次项目由甬兴证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本次招拟选定3家联席主承销商。每次发行由甬兴证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一家中标券商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并根据前一期的发行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下一期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每期发行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余额包销比例为5:5。具体规则由发行人另行制定。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度评级分类为AA级的证券公司;

3、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证券期货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没有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信誉良好;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69:002022年129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169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

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cms/)、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向中标人收取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人:金斌

   话:0574-89289847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人:  陈钢、蒋鹏程、王浩宇、姚玲娜

   话:  0574-88203787、15957488827

电子邮件:  12923875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