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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姚江北岸横北洞桥河及后王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2、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原为:(1)合同生效、监理人提交履约担保且进场后30天内,支付“暂定监理服务酬金”的10%。(2)监理酬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至相应“暂定监理服务酬金”的70%。(3)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十五天内支付至“暂定监理服务酬金”的85%。(4)工程竣工决算经审计单位审定后1个月内支付到监理服务酬金的95%。(5)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
现修改如下:
2、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至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并递交履约担保后 |
暂定监理服务费的10% |
|
第二次付款 |
工程量完成至暂定工程造价的50%时 |
暂定监理服务费的50% |
|
第三次付款 |
竣工结算经委托人审核完成后 |
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 |
经审定的最终监理服务费*90%-已支付合同金额 |
最后付款 |
缺陷责任期满后 |
最终监理服务费的100% |
经审定的最终监理服务费-已支付合同金额 |
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其他不变。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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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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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剑波、徐凯淳、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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