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17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鄞州区瞻岐镇,东至瞻虹路,南至纬二路, 西至宝瞻公路,北至纬一路。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35332㎡。总建筑面积约 9983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1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文化交流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活动用房、风雨连廊、地下室、室外体育运动设施、东侧河道及两侧绿化工程等,同步完成给排水、绿化、道路、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工期:760日历天。
2.3项目总投资:约8.7亿元。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检测基价表》中的基价(总价暂估约150万元仅作招标限额用);
2.5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迁建工程的工程材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服务。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全部检测工作完成且提交检测试验报告为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下述①、②、 ③、④资质:
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或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④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核定业务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按属地规定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相关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检测机构不得承接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代建、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委托的检测业务。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09 时00分至2022年 11 月 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5不同响应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无效。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9 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联 系 人:毛剑杰
电 话:0574-89289968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灿
电 话:0574-87686672、13738483717
传 真:0574-87686776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