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抢修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华润兴光

发布日期:2022-07-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抢修车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抢修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招标范围:郑州日产东风牌抢修车8台,详见《招标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11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标段划分:1个。

供货期:接业主通知后15日历天内交货。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汽车销售商;

2、投标人须持有所投车辆制造商的相关授权书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727日9:00至202272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8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阳光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玖仟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2 年8月5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龚部长、韩工

电话: 0574-27707170

传真: 0574-27707125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998号2楼

电话:唐涛、李天宇、吴强

联系人:0574-87072228、13251902066

电子邮箱:2627807881@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