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的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2)钢管生产厂家持有API 会标使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此项资格要求删除。
(2)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1日15时0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5月27日16时00分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余部分涉及上述内容的,作如上同步更正。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未及时游览或下载本补充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