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建项目用紧急切断电磁阀采购入围项目(重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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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建项目用紧急切断电磁阀采购入围项目(重发),项目业主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磁阀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采购公建项目用紧急切断电磁阀若干,总金额192万元。
招 标 范 围:采购公建项目用紧急切断电磁阀若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192万元,入围单位2家,每家96万元,供货期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2)电磁阀制造商持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
3)电磁阀制造商持有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和压力容器),且在有效期内。
4)所有投标产品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且在有效期内。
5)制造商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制造商或其经销商(或代理商)近二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大型燃气企业(如华润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等)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三年内(2019年3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提供三年产品无处罚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中标候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4日9:00 至2022年4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5.3.1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5时整。
5.3.3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6日14时00分。
6.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请各潜在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产权交易中心315室(接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87183)。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接收人做好接收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确保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接收人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寄到位。
6.3、本项目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将通过电话方式作出。招标(代理)人会将开标结果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和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ygc.cn/)上发布。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五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胡江平、周浙锋 
电话:0574-27707089 
传真: 0574-2770708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电    话:0574-56151951
联 系 人:戎健、陆鑫杰、余小峰
电子邮箱: 1223837409@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