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安排,现对天一广场4a地块内部改造项目、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宁波工程学院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鄞州区JD08-D1-1地块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天一广场4a地块内部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天一广场日新街4a地块。原建筑总用地面积297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5198.81平方米,本次改造工程涉及一层至二层、三层局部,改造建筑面积为31000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估算约2500万元。
标段二: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二期工程项目
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书批复(甬发改审批〔2022〕39号)确认由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代理建设,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项目总投资约3580万元。
标段三:宁波工程学院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宁波工程学院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书批复(甬发改审批〔2022〕23 号)确认由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代理建设,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项目总投资约25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16000万元,宁波工程学院自筹解决9000万元。
标段四:鄞州区JD08-D1-1地块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拟建普通住宅、宿舍等住宅建筑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商业、商务办公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78万㎡,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0㎡,需精装。项目建安投资估算约4亿元。
投标人可对上述4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投标,但只能作为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含结算审核)。其中标段二、标段三含财务决算(可分包)。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实际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咨询任务为准。
2.5质量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3)对项目实施期间涉及工程造价、规范运行、成本控制、分析研判等一切咨询服务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意见。
(4)符合国家法律及实施单位关于审计时效性的要求。
(5)符合实施单位关于派驻人员的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
(6)要求预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报名及其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30日 9:00 至 2022 年4月7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5000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缴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系统使用费
7.1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74-89289861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人:吕昕烨、陈俊
电 话:0574-87425130
传 真:0574-8742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