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招标人为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试桩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西北街 41 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本部院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本部院区 2#、3#、4#和 5#楼,原址新建 1 幢医疗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98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3000 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15.1218亿元。
2.4招标控制价: 32万 元。
2.5招标范围: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的设计试桩检测,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服务期限:满足总包进度要求,检测结束后7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检测规范及设计试桩图纸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核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全部检测内容。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鄞州区和济街68号2105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14时30分,地点: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1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74-89289969
8.监管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