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工程学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市财政资金和宁波工程学院自筹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本项目桩基、结构实体、节能、环境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769号,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内东片区预留发展地块。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53平方米,新建2幢公寓楼,设公寓310套,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要求: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并能及时提供满足质监站备案要求的《桩基检测报告》《结构检测报告》《节能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满足行业规范及国家规范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相关报告,并达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招标范围: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学生公寓项目桩基、结构实体、节能、环境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3961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
②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③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地基基础检测及结构检测,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5日15时00分,地点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一楼多功能厅1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沈燕君、陈静
电 话: 0574-83033570
8、监管单位
监 管 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 管 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