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集团

发布日期:2021-07-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20]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野猫岙填埋场东侧山林地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2.05公顷,拟建工程区场地地貌属剥蚀丘陵地貌,现状标高3.89m-69.75m不等,拟建工程的标高5m-21.5m,总体以21.5m为主,因此,在工程区的场地平整工程中,一部分区域须对自然斜坡进行开挖土石方并形成一定高度、坡度的人工开挖边坡;而另一部分区域将对原场地进行回填,形成一定高度的人工填土边坡。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边坡支护及绿化、排水工程等。

2.3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52317298(含税价)

2.4招标范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1个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2.7安全控制目标:同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8进度控制目标:同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工期要求。

2.9造价控制目标:控制在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概算投资以内。

2.10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地质或地矿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探矿工程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山工程)。并提供2021年4月至6月至少3个月的社保机构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或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规定的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项目。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8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提交或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以下投标申请资料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购买招标文件。持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4.2投标申请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如需邮购招标文件请将上述投标申请资料快递至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收件人:董成浩,拒绝邮资到付],并向招标代理人电话确认是否已收到全部文件资料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同时将500元招标文件费汇至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在用途栏中应注明招标编号NBGODOYCZB221001)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账号:9415 0078 8014 0000 0630

2)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以快递方式提交的,以快件签收时间为准)或未投标申请资料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3)为方便开发票,请提供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及电子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89900 ;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19楼电子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2楼成本合约部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4-8386058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董成浩、潘萍霞、戴太敏、周立颖

电话:0574-55717440、87298907

电子邮箱:522785294@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