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波市鄞奉片区HS17-03-12地块、HS17-03-14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6-330203-04-01-2215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染土壤危废属性鉴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地块东侧紧邻奉化江,南侧紧邻环城南路,西侧紧邻鄞奉路,北侧靠近3-11地块。
2.2建设规模:宁波市鄞奉片区HS17-03-12地块、HS17-03-14地块用地面积共计73000平方米,涉及污染面积约27143平方米,土壤总污染方量约为75578.5立方米。
2.3项目总投资:9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96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地块拟修复的污染土壤进行危废属性鉴别,具体包括现场踏勘和资料搜集、编制鉴别方案、组织并通过鉴别方案专家评审、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编制鉴别报告、组织并通过鉴别报告专家评审、鉴别报告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其他为完成本地块土壤危废属性鉴别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4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要求的全部工作。
2.6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包括内容、深度和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布的现有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成果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自2016 年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污染土壤或固体废物危废属性鉴别相关工作。业绩根据①合同、②危废属性鉴别报告共2项资料确认[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危废属性鉴别报告复印件可摘取鉴别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不需要全文内容),原件备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资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以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或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以下投标申请资料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购买招标文件。持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
(2)投标人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①上述资料除明确须提供原件外,其余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依次装订成册。②投标人如需邮购招标文件,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收件人:董成浩,拒绝邮资到付],并向招标代理人电话确认是否已收到全部文件资料(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同时将500元招标文件费汇至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在用途栏中应注明招标编号NBGODOZB220087),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账号:9415 0078 8014 0000 0630
(4)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以快递方式提交的,以快件签收时间为准),或未将投标申请资料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5)为方便开发票,请提供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及电子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受理场所详见19楼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国资委官网(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uci.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74-89288195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20室
联 系 人:董成浩、戴太敏、潘萍霞
电 话:0574-55717440/87298907
邮 箱:522785294@qq.com
8. 监管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