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 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洞桥环保

发布日期:2021-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野猫岙填埋场东侧山林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2.05公顷,拟建工程区场地地貌属剥蚀丘陵地貌,现状标高3.89m-69.75m不等,拟建工程的标高5m-21.5m,总体以21.5m为主,因此,在工程区的场地平整工程中,一部分区域须对自然斜坡进行开挖土石方并形成一定高度、坡度的人工开挖边坡;而另一部分区域将对原场地进行回填,形成一定高度的人工填土边坡。本次涉及项目场地形成综合性岩土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有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边坡支护及绿化、排水工程等设计工作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
设计概算:本招标项目工程费用暂定2300万元,限额设计以经审查后的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施工图设计 25 日历天,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招标范围: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边坡支护及绿化、排水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至少3个月的社保机构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主设计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获取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报名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主设计师职称证书复印件;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19楼电子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016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4-838605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董成浩、潘萍霞、戴太敏、周立颖
电话:0574-55717440、87298907
电子邮箱:522785294@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