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134元/只。
招 标 范 围:采购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若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190万元,供货周期2年,中标人供货达到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业主指定地点。
供 货 周 期:以上为本次招标总数,要求分批制造、分批发货,中标后签订合同,每批货根据招标方下单数量进行制作,要求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然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发瓶时间、数量)发送至指定站点。原则上招标总瓶数在24个月内提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2)钢瓶生产厂家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在发布预中标公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情况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被执行信息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2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开标室)。
5.2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市城投公司官网、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梅堰路33号
邮编: 315000
联系人:张欣
电话:0574-277077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电 话:0574-56151951
联 系 人:徐小云、戎健
电子邮箱: 1223837409@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电话:0574-2770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