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御章府二期、悦士庭二期、滨湖半岛一期等小区NB-IoT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来源:华润兴光

发布日期:2021-01-29

致各投标单位: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御章府二期、悦士庭二期、滨湖半岛一期等小区NB-IoT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原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6页19.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  增加“19.1.1 投标人如以邮寄等其它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如投标文件出现密封等问题而被拒绝,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对此负责”。
2、原招标文件第7页23.开标 23.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更改为“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等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