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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丰路(机场路-薛家路)改扩建等燃气工程PE管材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工程PE管材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 :74.12元/米。
招 标 范 围:采购燃气工程PE管材(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190万元,供货期二年,中标人供货达到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业主指定地点。
供 货 周 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的PE管材制造商;2)制造商在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华润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等燃气企业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原件)。且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提供盖有相关燃气企业公章的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22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市城投公司官网、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五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缪敏
电话:0574-27707083
传真:0574-277070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电 话:0574-56151951
联 系 人:徐小云、戎健
电子邮箱:412205183@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电 话:0574-2770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