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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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18

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31号文批准建设,代建建设单位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工程学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内东北角。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398平方米,新建设4幢公寓楼,设公寓810套,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15516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资金13964万元,宁波工程学院自筹资金安排解决1552万元。

建安工程费:暂按13000万元计,最终按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进行调整确定;

服务期限:勘察周期15日历天,且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及现有地形地貌的复测等工作。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连续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记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 12 18 日至2021年 1 5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3、发售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室)。

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且依次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1 8 9:30 时。

2、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 1 8 9:30 时。

2、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招标代理人的现场管理。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和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联 系 人:  张  工

联系电话: 0574-83860970 

招标代理人: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室

联 系 人: 李  璐、董勇峰

电  话: 0574-87354620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