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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学生公寓项目
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
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标段Ⅰ: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宁波工程学院自筹资金安排解决。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
标段Ⅱ: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和宁波工程学院自筹资金安排解决。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工程学院风华学院。
根据市发改委批文,上述二个项目由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集中代理建设,行使项目建设单位职责。二个标段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标段Ⅰ,地处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769号,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内东片区。总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新建2 幢公寓楼,设公寓300套,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000万元。
标段Ⅱ,地处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内东北角。总用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新建设4幢公寓楼,设公寓800套,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项目总投资约155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3000万元。
招标范围:达到法定招标规模的工程、货物、服务类的招标代理;建安(含附属)工程、机电设备(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质量要求:
招标代理:各类招标活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时间符合委托人要求。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须清晰准确,计量及各项费用组成须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控制价误差率在±2%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同类公共建筑、相似规模的一个或以上工作业绩。
3.2其他要求:各专业清单编制人员要求具有二级造价师或以上执业资格,提供同类公共建筑、相似规模的一个或以上工作业绩。
3.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3.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根据标段II、标段I的排序,顺序靠前的标段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顺序靠后的标段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26 日至2020年 1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02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4 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2109室(8、9号电梯至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02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306620017
监 管 单 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