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万象城商业、泛迪中心等公建项目用报警器(CH4及CO)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报警器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公建用(CH4)报警器系统若干;公建用(CO)报警器系统若干;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公建用户申请安装数为准,采购总金额190万元;如两年内未满招标数量或采购总金额达19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招 标 范 围:采购报警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190万元。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若为代理商投标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技术标中且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3)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4)制造商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上海燃气、深圳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华润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销售业绩。5)投标产品须出具型式检定报告、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6)单位负责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1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市城投公司官网、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五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缪敏
电话:0574-27707083
传真: 0574-277070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电 话:0574-56151951
联 系 人:徐小云
电子邮箱: 412205183@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电话:2770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