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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锈钢可埋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不锈钢可埋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采购不锈钢可埋管总金额195万元,供货方供货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2.2招标范围:不锈钢可埋管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制造商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北京燃气、上海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华润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原件)。且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提供盖有相关燃气企业公章的证明文件)。
2)金属软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
4)产品责任保险单;
5)不锈钢波纹软管产品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
单位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200010018932
开 户 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五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缪敏
电话: 0574-27707083
传真: 0574-2770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