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项目监理(水利部分)招标公告

来源:海城公司

发布日期:2019-12-20

 1.招标条件

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项目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9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水利部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鄞奉片区,芝兰堰路以东,奉化江以西,新典路以南,段塘碶闸以北。

项目规模: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项目水利部分建设内容为堤防工程、护岸抗冲防护工程,其中堤防工程:奉化江左岸堤防工程,岸线桩号KL0+000KL1+846,堤线长度2.1km,岸线长度1.846km;护岸抗冲防护工程:主要为凹岸岸墙墙脚抗冲刷防护,防护范围为岸线桩号KL0+000KL0+430KL0+730KL0+965,防护长度665m

建设项目工程投资额:纳入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的水利部分投资额暂定为3790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水利部分施工全过程监理。

现场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同时须提供2019年9月、2019年10月、2019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监理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公示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⑤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无在建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3日至20191227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至招标人单位报名登记,报名时请持投标人单位委托授权书及投标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314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号楼二楼会议室(宁波市中山西路16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时间:20191223日起发布至如下媒介。

6.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国资委官网(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uci.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5

联系人:崔工

电话:0574-89288196

传真:0574-89288200

8. 监管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