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本招标项目 宁波镇海LPG&LNG应急气源合建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交易类别)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西南侧,俞范东路以北,临海路以东“Z”字形地块。
建设规模:本工程合建站总用地面积为65702m2,包括生产区、辅助区及独立仓储区;LNG气源站设6只150m3地上立式LNG储罐,储存规模为900m3,高压气化规模为40000Nm3/h、中压气化规模为20000Nm3/h。合建站的建筑物总面积为13562.60m2,含1座综合办公楼(5F)、1座生活辅助用房(3F+1F)、1座生产辅助用房(1F)、1座锅炉房(1F)、3座门卫(1F)和1座仓库(4F+2F)。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勘察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点位49个)。
勘察质量:符合国家政策、现行的勘测、钻探规范、技术规范、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3.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具有勘察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4160078801100000003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须在2019年9月24日16:00时前按以下要求送达(或汇入)。形式: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账号:94160078801100000003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部长、欧工
电 话:0574-27707127 、2770713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9楼1916室
联 系 人:王荣、胡孙杰
电 话:0574-87312175
传 真:0574-87312175
9.监督部门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