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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建用户用流量计(市三区)业主为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流量计(进口或合资品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采购流量计(进口或合资品牌)设备总金额约195万元。
2.2招标范围:采购流量计(进口或合资品牌)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经销商,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若经销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其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并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编入技术标中。
2)制造商或其经销商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北京燃气、深圳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华润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销售业绩。且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原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货商,可以选择延续,也可以选择退出,如选择退出的,全额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4160078801100000003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五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缪敏、楼云
电话: 0574-27707083
传真: 0574-277070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电 话:0574-87312175
传 真:0574-87312175
联 系 人:王荣、戴佳颖
户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账 号:94160078801100000003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