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本招标项目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部分市政道路及人行道等修复工程,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奉化区内(不包含奉化区市区市政管理处管理道路)。
规 模:宁波市奉化区内部分市政道路及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修复(详见公司施工任务单)。
项目总投资 :预估约120万元。
工程预算价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全费用单价费率报价表。
计 划 工 期: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365个日历天)具体以施工任务单为准。
招 标 范 围:具体以公司施工任务单为准。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安全员: 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5日9时00分至 2018年3月21日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4楼招标部,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金 额:人民币壹 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中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奉化支行;
银行账号:574906884310802。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581100。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奉化日报及宁波城投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4楼
邮 编: 315500
联 系 人:袁凯
电 话:0574-88581100
传 真:0574-88581100
监管单位: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2770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