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2018-2019年度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入围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宁波。
2.2招标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的道路、小区(新老小区户内、庭院)、瓶组气化站项目中低压燃气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单个项目的设计费用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任务(除甲方另行公开招标实施项目外)。
2.3设计周期:单项工程设计总周期40日历天,方案设计划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B1级);
3.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审核通过,若投标人在该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9:30到2018年1月5日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处购买。
4.2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稿。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 94160078801100000003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月19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请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高部长、欧工
电 话:0574-27707127、0574-27707135
传真: 0574-277071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王荣
电话: 0574-87312175
传真: 0574-8731217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