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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民用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业主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民用智能燃气表采购进行资格预审。
2.1招标内容:采购民用智能燃气表总金额195万元,供货方供货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2.2招标范围:采购民用智能燃气表若干包含但不限于直读模块产品、与指定基表组装、手持抄表器(每供货5000台,免费配手持抄表器及手持打印机各一台,不足5000户按5000户算)等。(具体参数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特别注明:1.投标人应完整地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地、生产厂家、品牌(含基表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并经宁波市计量院强制检定合格的等
2.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格、一般纳税人17%的专用增值税、运费(含二次运费)、保险费、与指定基表装配费、手持抄表器(每供货5000台,免费配手持抄表器及手持打印机各一台,不足5000户按5000户算)等相关设备、宁波市计量院强制检测费、招标人相关管理平台标准数据接口的对接实施费、培训费、使用寿命内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
2)制造商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北京燃气、深圳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销售业绩。且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提供盖有相关燃气企业公章的证明文件)。
3)制造商须取得本次标的物(G2.5民用智能表基表为铝壳)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省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估报告。符合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民用智能燃气表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陈金国、韩张忠
电话: 0574-27707170
传真: 0574-277071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电 话:0574-87312175
传 真:0574-87312175
联 系 人:王荣、戴佳颖
户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账 号:94160078801100000003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