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定英路(市供销社地块配套道路)中压等城市燃气管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兴光燃气公司

发布日期:2017-09-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定英路(市供销社地块配套道路)中压等城市燃气管网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 管道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波市定英路(市供销社地块配套道路)中压燃气工程、宁波甬江北岸大庆北路(湖东路~怡西街)中压燃气工程、宁波市东部新城芳草路(会展路~宁穿路)中压燃气工程、宁波市鄞奉路燃气工程(宝剑河~新典路)中压管道、宁波市鄞奉路配套支路燃气工程规划二路(规划四路~芝兰堰路)中压管道、宁波市鄞奉路配套支路燃气工程段塘中路(规划四路~鄞奉路)中压管道、宁波市鄞奉路配套支路燃气工程规划三路(规划四路~芝兰堰路)中压管道、宁波市鄞奉路配套支路燃气工程芝兰堰路(段塘东路~南苑街)中压管道。

2.2本工程造价约125万元 (主材甲供)。

2.3工期要求: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道路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安装。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工程类别:道路为市政三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压力管道GB1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投标人须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中低压燃气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9:30到2017年10月12日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处购买。

4.2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稿。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  94160078801100000003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请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高部长、欧工                      

电  话:0574-27707127、0574-27707135      

传真:0574-277071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荣、杨开宇            

电话:0574-87312175 

传真:0574-8731217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