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来源:兴光燃气公司

发布日期:2017-06-09

 

1招标条件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项目(重发)项目业主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21000只。

2.2招标范围: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时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制造商近三年内(20141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北京燃气、深圳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销售业绩。且五年内(20121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

3拥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该投标产品消防产品合格证和3C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9日至20176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916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时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仍然有效,无需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不过须至招标代理处领取新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6291400,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9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陈金国、韩张忠           

电话:  0574-27707125 

传真:  0574-277071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916

    话:057487312175

    真:057487312175

联 系 人:王荣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号:331019836790500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