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9289860
宁波市委党校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5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市委党校的南区能源中心内。
2.2项目规模:宁波市委党校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采用1台约600KW级的燃气内燃发电机、1台烟气热水型溴化锂机组作为发电余热机组,同时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电制冷机组和燃气锅炉作为调峰设备。投产后年耗天然气约115万Nm3,全年发电量约310万kWh,供冷量约400万kWh,供热量约330万kWh,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在80%左右。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2.5设计周期: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专业甲级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3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审核通过,若投标人在该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稿。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101983679050029652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高部长、欧工
电 话:0574-27707127、0574-27707135
传真: 0574-277071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王荣
电话: 0574-87312175
传真: 0574-8731217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