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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可埋管采购项目业主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不锈钢可埋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不锈钢可埋管DN15A:20000米;可埋管用外螺纹机械套筒(DN15A):6000只;不锈钢可埋管DN20A:2000米;可埋管用单面外螺纹机械套筒(DN20A):1000只。
2.2招标范围:不锈钢可埋管采购(钢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在国内大型燃气企业供货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金属软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
4)产品责任保险单;
5)不锈钢波纹软管产品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二年。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金属软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
(4)产品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5)不锈钢波纹软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陈金国、韩张忠
电话: 0574-27707125
传真: 0574-277071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电 话:0574-87312175
传 真:0574-87312175
联 系 人:王荣
户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1019836790500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