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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陈婆渡段天然气高压管道迁改工程己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燃【2016】19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 管道安装和带压封堵作业(单侧封堵) 进行公开招标。
2.1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陈婆渡段天然气高压管道迁改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建设规模:管道总长550米。
2.2本工程造价约90万(主材甲供),其中高压管道安装40万,管道带压封堵作业(单侧封堵)50万。其中管道带压封堵作业(单侧封堵)需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施工方案、计算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中标后,该报价作为本次带压封堵作业(单侧封堵)的一次性包干价,结算时不作调整。管道带压封堵作业(单侧封堵)允许分包给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甲级资质,在浙江省内有相关业绩的企业。
2.3工期要求:3个月
2.4招标范围:道路燃气工程高压管道安装和管道带压封堵作业,管道安装施工内容参见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图(工程号N16NG227),管道带压封堵作业(单侧封堵)参考第七章“管道带压封堵作业主要工作内容及作业安排”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工程类别:市政二类。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具有压力管道GB1级、GA1级,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甲级资质,在浙江省内有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施工业绩(若带压封堵作业分包,则分包人须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甲级资质,并在浙江省内有相关业绩,同时总包单位提供与分包单位的项目意向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安装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业绩证明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3.2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到2016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7号研发园C15幢12A招标代理部)处购买。
4.2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稿。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 15000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银行账号: 3753 5833 2140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 12月 15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请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招标编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7号研发园C15幢12A)。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高部长、欧工
电 话:0574-27707127、0574-27707135
传真: 0574-277071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7号研发园C15幢12A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顾科乐、陈约
电话: 0574-87299183;27818629
传真: 0574-2799106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