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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大庆南路(环城北路~北环西路)北延二期中压燃气工程等城市燃气管网安装工程己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燃【2016】19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 管道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1宁波市大庆南路(环城北路~北环西路)北延二期中压燃气工程约4580m、宁波市望春安置房区间道路燃气工程(沁园路~望春安置房)中压管道约191m、宁波市福德路燃气工程(望春安置房区间路~沁园路)中压管道约471m。
2.2本工程造价约78万元 (主材甲供)。
2.3工期要求: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道路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安装。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工程类别:道路为市政三类。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压力管道GB1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安装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投标人须在
3.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稿。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101983679050029652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高部长、欧工
电 话:0574-27707127、0574-27707135
传真: 0574-277071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王荣
电话: 0574-87312175
传真: 0574-8731217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074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