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朝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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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7-06

各部门、各子公司:
        经公司党委研究,总经理决定聘任:
        刘朝华同志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自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