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公司获“全国和谐商业企业”称号

来源: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07-19

        日前,在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合开展的建设“和谐商业企业”典型评选活动中,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被授予“全国和谐商业企业”称号。
        近年来,广场公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商业运营管理水平,并致力于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内促发展,外塑形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广场公司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牢记服务行业的宗旨,以顾客为中心,坚持“顾客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使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迅速得以提高,相继获得了“海曙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宁波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宁波市‘刷卡无障碍’优秀示范街区”、“宁波先进商业特色街区”、“宁波市商贸流通企业20强”、“宁波市商贸系统先进企业”、“中国长三角最具影响力购物中心”、“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等荣誉称号。此次荣获“全国和谐商业企业”称号,是对广场公司多年来努力的再一次肯定,公司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公司和谐、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