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投公司召开2020年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暨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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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03

      10月30日下午,宁波城投公司召开2020年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暨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史春红,大监督体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等参加。

      会上,纪检监察室(巡察办)负责人传达了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12个严禁》、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在当好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充分履职尽责彰显纪检监察使命担当的实施办法》。10家子公司纪检工作负责人结合“四张清单”,分别汇报交流了第三季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工程管理部(总师办)负责人围绕如何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分析了廉政风险点的成因及防控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史春红同志提出:一是在增强政治素养上当标杆。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作为“纪律部队”,大监督成员单位的同志作为业务监督者,要以严于他人、高于他人的标准,在提升政治能力上做表率、走前列,带头落细落实“两个维护”。二是在发扬斗争精神上当标杆。要聚焦各自的职能定位,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借好奋战攻坚这个“势”,锤炼善于斗争的本领。要紧盯“关键少数”,注重抓早抓小,强化重要岗位、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三是在提升能力素质上当标杆。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在实战操作中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提高政策把握的能力,使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产生叠加效应。

       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要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在工作实践中砥砺赤胆忠诚,锤炼过硬本领,以争当“重要窗口”模范生的勇气和担当,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二次创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