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费领取外借网点全部撤除

来源: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

发布日期:2009-12-30

        12月20日,液化气使用权费领取的最后一个外借网点----交通银行繁丰支行领取点正式撤除,今后使用权费领取工作将作为一项常规业务,用户可随时在兴光公司各营业大厅办理。
        液化气使用权费领取工作2009年4月1日开始,在兴光公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清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已完成7万多户退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