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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下属各子公司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有关会议精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促进了公司中心工作及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一、明查暗访主要问题
在明查暗访过程中肯定成绩的同时,少数公司对此次明查暗访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常态化管理,仍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各子公司存在的通病列举如下:
1、审批程序未规范管理。一是少数公司公务用车出车无用车申请单,仅以台账记录,无会签程序,且混淆公务用车与生产经营用车用途,外出办事全部以生产经营用车形式出车,长期霸占项目专用车。二是项目会签流程中存在环节缺失现象,部分工程前期合同未经公开招标、未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联系单、签证单处理不够及时。三是跟踪审计工作有所滞后,未及时出具书面意见,缺乏时效性,降低了建设过程监督指导作用。
2、台账资料存在缺失现象。一是部分公司党支部、党总支会议记录存在漏记、混记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中出现党支部、党总支会议议题。多数公司对资料的管理较为分散,尤其是资料移交的衔接性不够好,人员变动导致材料遗失。二是多数公司选人用人考察程序缺失及台账资料不完整,人选仅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方式推荐,缺少职工民主推荐和考察报告。
3、报销流程未严格审批。一是少数公司支付审批单内容填写较笼统,食品、日用品等报销发票明细不清、用途不明。二是少数公司业务招待费无明细清单,办公部无备案记录。三是少数公司差旅费用支出不规范,缺相应范围及费用标准。
4、制度建设有待提高。较少有公司能够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重大事项的相关管理制度,关于重大事项的投资管理制度也未进公司的制度汇编集,尤其是对决策的后期执行及监管、追责制度未能有效建立。
此次项目抽查工作,项目督查部对每家子公司现场抽取一个或两个2015年度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审批、招标、进度、审计等情况,对项目内控制度不严格、招投标采购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松散等情况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子公司各类项目存在的问题,项目督查部列明详细清单,请各子公司参照附件中提出的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及时整改。
二、检查工作整改建议
1、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针对公务用车申请单缺失情况,建议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城投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按外出办理事项派车,并补全会签流程及台账记录;针对项目会签流程中存在环节缺失现象,建议根据城投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结合各子公司特点补充规定,对建设项目资料分门别类归档,做到及时整理,内容详实,编码科学,完整无缺。针对跟踪审计相对滞后问题,建议严格执行跟踪审计合同约定,及时有效处理联系单,用款申请、材料核价等工作。主动参与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积极配合业主提出的各类要求,提供合理化建议推动符合建设需要的审计工作,同时完善跟踪审计考核机制,后续项目招投标文件充分参照考评结果。
2、完善问题台账。建议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党组织会议并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年度资料成册管理,并做好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工作,确保重大事项相关资料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延续性。建议严格按照《城投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选人用人流程,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并做好相关资料留存。
3、加强资金管控。建议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按《城投公司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审批流程,真实完整填写支付审批单,注明明细信息,并附消费清单。同时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完善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细则,严厉杜绝出现费用不明的情况,整改报销清单不规范、决议审批等资料归档不及时的问题。
4、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议各子公司依照《城投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投资管控制度细则,并建立相关的决策后期执行及监管、追责制度。
三、检查工作下步计划
从实际效果看,通过明查暗访检查工作,各子公司统一思想,督促自查并积极开展层级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各项工作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防止了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推动企业中心工作进展,保证干部廉洁性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下步公司纪委将继续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对落实整改的过程、结果,以及效果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增加纪检监察部门任前廉政鉴定环节,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公司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三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结合实际工作逐步出台抽查监督工作的系列文件,将明察暗访工作作为纪检工作一项常规任务,坚持作风建设的整改与巩固,形成作风建设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并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检查的工作频率,加强组织领导,凸显明查暗访工作实效。